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2012年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简章
一、甘肃消防简介
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又称甘肃省公安厅消防局,是一支执行消防安全保卫和抢险救灾任务的专业化现役部队。总队编制为正师级,总队下辖14个支队、1个培训基地、94个大队和57个执勤中队,接受上级消防部队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长期以来,总队以防火、灭火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大力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火灾扑救和各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为维护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在2008年的“5.12”汶川地震、2010年的“4.14”玉树地震、“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兰临高速七道梁隧道特大交通事故救援”、及青海玉树援建执勤等一系列急、难、险、重任务中,充分展现了甘肃消防部队的铁军风采,在血与火的洗礼中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消防部队的充分肯定和赞誉。
由于消防工作的特殊性、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加之消防业务涉及多学科、多领域,专业涉及面广、技术要求较高,大量需求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部队。直接从地方大学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到部队工作,成为消防部队干部生长来源的主要途径之一。1998年以来,全省消防部队已连续接收大专以上毕业生14批共326人,通过在部队的培养和锻炼,一大批同志已经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或成为部队的技术骨干。我们诚挚地欢迎广大有志献身消防事业的大学生到甘肃消防部队建功立业,以 “艰苦创业乐于奉献,求真务实勇于拼搏,励精图治善于创新,至诚无畏敢于超越”的新时期甘肃消防精神,为甘肃消防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接收计划
2012年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共计划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50人,其中男生45名,女生5名。研究生3名,本科41名,大专6名。具体分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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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学2名,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公安专科各1名 |
三、接收学科及数量
法学10名,教育学3名,文学8名,理学10名,工学10名,管理学3名,公安专科6名。
四、接收条件和要求
1、政治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2、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3、年龄条件:接收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年龄分别在29、24、22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4、身体条件:接收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5、职级待遇:接收对象经培训合格并批准入伍后,即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法》授予相应的警衔和确定相应职级,享受警官的各项待遇。工作分配时,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且不少于2年,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6、优先接收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7、不属予接收的情况: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专升本、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7)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五、接收程序
1、报名(2011年11月10日至12月20日)。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先登录“甘肃消防网”,进入《接收地方大学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然后生成报名信息和相关纸质材料,填写《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2012年度接收地方大学生基本情况审查及志愿申报表》(附后),由本人携带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外地学生可以通过邮寄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但不得重复报名。报名期间每周二、四下午14时30分至17时为现场确认受理时间。网上报名并经现场确认后,立即加入我部的接收工作QQ群,随时了解报名情况、解答疑问并接收相关通知。12月21日,关闭网上报名系统,停止现场确认受理。
注:学生在报名填写《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2012年度接收地方大学生基本情况审查及志愿申报表》时,必须选择报名去向,每人只能选择1个支队级单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资格审查(2011年12月2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依据接收计划和接收政策,对报名人员的毕业院校性质、专业类别、学历学位、年龄、性别比例等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下一步遴选。
3、体能测试(2012年1月初)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报名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统一参加我部组织的体能测试。主要项目为:
男生5项: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杠端臂屈伸、俯卧撑。
女生4项:15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按照每个单位接收人数3-4倍的比例从高到低遴选。选中人员全部参加下一步的知识能力统一考试。
4、知识能力统一考试与心理素质测评(拟定于2012年2月中旬)
体能测试合格的所有报名人员,按照通知要求集中参加由公安部组织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5、体格检查(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次日)
由总队政治部临时指定医院,对所有参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的学生进行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
6、政审考察(2012年4月至5月)
从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全部合格的学生中择优筛选出政审考察对象,由我部派专人深入相关高校进行政审和考察,全面掌握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现实表现、社会交往、兴趣爱好、特长缺点以及家庭背景、身心健康等情况。
7、面试(2012年5月)
政审合格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参加面试,了解和掌握应试者的文化修养、形象气质、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敬业精神以及才艺特长等,根据面试成绩最终确定拟接收人选。
8、草签接收协议(面试结束后10天内)
拟接收人选确定后,学生返回学校领取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与我部草签就业协议。
9、转递档案及报到(2012年7月15日前)
拟接收对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后,立即连同本人档案及组织关系一并送我部进行审查,经公安部复审后,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入警培训。
报名现场确认及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4号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604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70
联系电话:0931—8387145
联系人:干部处处长张磊、干事左亦明
QQ群号:184016453、184017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