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司法考试中容易出错的278考点

admin 2011-8-9 4131


1、杀人一枪打死猪,无罪
  2、丈夫擦枪欲杀妻,走火杀死妻,成立故意杀人预备和过失致人死亡,想象竞合从1重,定前者
  3、故意轻伤他人,有重伤危险而不救,后致重伤,成立故意重伤
4、故意重伤他人,有死亡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故意伤害致死
  5、非法拘禁使用暴力,有死亡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故意杀人罪
  6、过失致轻伤产生生命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7、过失致重伤产生生命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8、不作为包括故意和过失,且可能成立未遂犯
  9、正当原因离开关押场所,无故不返回,构成不作为的脱逃罪
  10、先合法占有的,不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1、抢劫致人掉沟里摔死,属于抢劫致人死亡,如不追其自己摔死则不属此情况
  12、结果加重犯与罪数无关
  13、甲欲伤乙,因认识错误伤害丙,致其死,成立结果加重犯
  14、甲放火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成立结果加重犯
  15、轻伤他人,被害人逃跑中自己摔死,不成立故意杀害致死
  16、重伤他人,随手扔烟头烧死被害人,成立故意伤害与失火罪
  17、被害人被***后**身亡,不成立***致人死亡
  18、消防人员正常灭火被烧死,成立放火致人死亡,消防人员判断失误的除外
  19、遗弃致人死亡或重伤不成立结果加重犯
  20、以违法犯罪为目的设立单位实施犯罪,不是单位犯罪
 
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不是单位犯罪
  
盗用单位名义犯罪,个人私分,不是单位犯罪
  21、单位的分支机构,内设机构,部门实施犯罪的成立单位犯罪
  22、盗窃罪也存在间接故意
  23、两人无共谋同时开枪杀死1人,不能确定谁杀的,均定故意杀人未遂
  24、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正当防卫
  25、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可以是过失的不法侵害
  26、对假象防卫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27、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可以是不作为
  28、假象防卫影认定为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件
  29、财产性犯罪既遂后,现场仍可正当防卫
  30、相互斗殴,轻伤承诺有效,重伤死亡承诺无效
  31、偶然防卫3年内不会考(刘凤科语)
  32、只有为保护人身安全时,才可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33、紧急避险保护利益小于造成损失,也可成立紧急避险
  34、紧急避险保护利益大于造成损失,也可能是避险过当
  35、紧急避险保护利益等于造成损失,也可能是紧急避险,行为人违法但无责任
  36、A绑B子,逼其抢银行,遭保安C反击,BC均成立紧急避险
  37、被害人承诺他人重伤自己,被害人不是教唆犯
  38、变性手术属于治疗行为,可以成为违法阻却事由
  39、奸淫**、猥亵、拐卖儿童,被害人承诺无效
  40、盗窃、***中,被害人承诺即无罪
  41、娱乐圈潜规则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罪(海选也一样)
  42、妇女以为是自己丈夫而同意发生性关系,构成***
 43、为救人命而截其肢,推定其承诺,不构成犯罪
 44、盗窃罪的被害人使用暴力夺回自己财物,是自救行为,不成立财产犯罪,但方式可能构成**罪
 
45、认定无、**责任能力应同时符合医学和心理学标准
  46、甲开枪杀乙,技术不好杀死丙,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47、主观盗窃财物,客观上盗窃了**,成立盗窃罪
  48、甲开枪杀乙,致丙轻伤,定故意杀人未遂
  49、因果关系与行为人的主观上能否预见无关
  50、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51、单位不能构成信用卡**罪、贷款**罪、盗窃罪
  52、盗用单位名义犯罪,所得财物个人私分的,不成立单位犯罪,按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
  53、故意犯罪形态存在于直接和间接故意犯罪中
  54、索贿只要提出就既遂
  55、受贿只要收了财物就既遂,不论何物品
  56、盗窃保险柜,只偷到300元,成立盗窃罪未遂
  57、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
  58、未遂犯都是具体的危险犯
  59、直接或间接故意犯罪,都可以成立犯罪未遂
  60、目的犯中的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61、抢劫时听见警笛声,以为**来抓自己而逃跑,成立未遂
  62、结果加重犯也存在未遂
  63、甲拿面粉骗乙去贩毒,甲成立**罪,乙无罪
  64、不能犯未遂不构成犯罪
  65、甲男欲奸乙女,乙说自己有性病,甲放弃,成立中止
  
乙说自己有爱滋病,甲放弃,成立未遂
 
 甲发现时熟人而放弃,成立中止
  
甲认为乙丑陋而放弃,成立中止
  
甲发现乙身上有钱,转而抢劫,成立***中止
  
甲发现乙女正值月经期,放弃,成立中止
  66、甲有车租于乙,到期未还,甲盗回车,乙以为车被偷相甲赔偿,甲默认,甲构成盗窃罪和不作为**罪
  67、甲男欲奸乙女施暴并猥亵,中止了奸淫行为的,认定***中止,不能立强制猥亵妇女罪
  68、绑架控制人质就既遂,不要求提出勒索要求会或者勒索到财物
  69、甲为买yin*h物品而唆使无犯罪意图的乙贩卖yin*h物品,甲成立教唆
  70、诬告陷害他人,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就是犯罪既遂
  71、聚众犯罪不一定是共同犯罪
 72、越狱、劫狱的,参与即犯罪
  73、甲***、乙抢劫,致丙女死亡,不能确定谁干的,2人在故意伤害范围内构成共犯
  74、甲13乙18共同***妇女丙,成立***罪的共同犯罪,乙负刑事责任
  75、片面共犯仅对知情的一方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对不知情的一方不适用
  76、甲乙雇船分别走私毒品与yin*h物品,不成立共同犯罪,但可成立对方犯罪的帮助犯
  77、共同正犯刑事责任的追究原则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78、除了持续犯,犯罪既遂后不可能有承继的共犯
  79、承继的共犯中,后行为人对其参与前的先行为产生的结果不承担责任
  80、甲18,唆使15岁的乙盗窃,甲不是间接正犯,而是教唆犯
  81、间接正犯中的7种利用:
 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
  
利用他人不属于行为的身体活动
  
利用者对被利用者进行强制,使之实施犯罪活动
  
利用缺乏故意的行为
  
利用有故意的工具
  

用他人的合法行为
  
利用被害人的行为
  82、间接正犯也要求特定身份,间接正犯事间接实行犯
  83、甲冒充**称取证让邮政工作人员乙开拆若干信件,甲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84、教唆未遂不可罚,但未遂的教唆具有可罚行
  85、教唆他人犯罪,他人没有实施犯罪的,教唆者不成立犯罪
  
他人实施预备行为,如需处罚预备犯,对教唆犯可以从减免
  
他人犯罪未遂,对于教唆犯可以从减
  86、帮助犯只存在于共同犯罪中,如帮助者帮助他人实行犯罪,但他人未着手犯罪的
  
帮助者不能力犯罪
 87、不作为不能成立教唆犯
  88、如果唆使的对象不特定,则为“煽动”,不成立教唆
  89、在被教唆者已产生犯罪决意时,不可能再成立教唆,只能成立帮助犯
  90、在甲有犯A罪的决意时,乙教唆甲实施B罪,乙成立B罪的教唆犯
91、甲打算将来实施犯罪,乙教唆甲现在就实行,乙成立教唆犯
  92、甲具有实施某罪的决意,乙唆使甲实施加重犯罪的,如果此加重构成要件行为是
      一个独立的犯罪时,成立教唆犯,如果非独立的犯罪,乙不成立教唆犯
  93、甲打算盗窃普通财物,乙唆使甲盗窃金融机构的,乙不成立教唆犯
  94、唆使他人实施过失犯罪的,成立间接正犯
  95、甲唆使孕妇分娩后杀死婴儿的,当妇女开始实施杀婴行为时,甲成立教唆犯
  96、教唆故意包括直接和间接
  97、如能肯定教唆者不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且被教唆的人实施的行为不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则不认定为犯罪
  98、甲教唆乙抢劫,乙盗窃,甲成立盗窃罪
  99、甲教唆乙盗窃,乙抢劫,甲成立盗窃罪
  100、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被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
  101、帮助犯不适用因果关系理论
  102、特殊身份犯仅对正犯而言,对于教唆犯和帮助犯而言,不需要特殊身份
  103、组织、领导犯罪提团的首要分子,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104、犯罪集团成员在实施首要分子策划、只会的某种基本犯罪时造成加重结果的,首要分子应对结果加重犯承担责任
  105、只要出借**的人知道**将被用于犯罪,就构成共犯
  106、杀人后临时起意拿走身上钱的,成立盗窃罪
  107、甲盗乙8000元,对乙说,给我2千元,我还你6千,甲成立盗窃和敲诈勒索
       如甲对乙说,你让我得2千,我还你6千,甲成立盗窃罪,数额8千
  108、长期**中最后一次的伤害致被害人重伤,数罪并罚
  109、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有杀害、伤害、***、拐卖的,并罚
 110、收买被拐卖妇女后,有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并罚
  111、暴力、威胁抗拒缉私,并罚
  112、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的,并罚
  11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假药等特定的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并罚
  114、走私犯罪并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并罚;但走私毒品有此行为直接按走私毒品的加重情形处理
  115、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构成犯罪而进行保险**的,并罚
  116、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之中或之后又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伤害、***、侮辱的,并罚
  117、为实施**犯罪(盗窃罪除外)而偷开机动车,将车据为己有或丢失的,以盗窃罪和**罪并罚
  118、挪用**进行非法活动构成**犯罪的,或因挪用**而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并罚
  119、管制期限3个月以下,并罚不超3年,羁押1日抵2日,同工同酬
  120、拘役期限1个月以上6以下,并罚不超1年,羁押1日抵1日,酌量发报酬
  121、管制、拘役、有期的刑期均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122、死缓和缓刑的执行期间均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缓减为有期的,从死缓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不是减刑裁定之日。
  123、判处拘役、有期附加或者单处剥夺**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124、死缓减为有期,无期减为有期的,附加剥夺**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125、假释或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以及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均不成立累犯
  126、累犯从中处罚,不适用缓刑和假释
  127、行为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认定为自首,但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仍成立自首
  128、盗窃3千被抓,主动交代盗过5万,整体成立自首
  129、立功,可以从减免;重大立功,可以减免;自首+重大立功,应当减免
  130、缓刑适用于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也可能被判缓刑
  131、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132、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无论何时发现均撤销缓刑
  133、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应当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假释
  134、减刑后的实际执行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2分之一,无期的,不能少于十年
  135、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执行完毕
  136、假释只适用于有期和无期
  137、累犯,以及因暴力犯罪被判10年以上、无期徒刑的,不得假释
  138、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而不是假释决定之日起
  139、有期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未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的10年
  140、只要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无论何时发现,均应撤销假释,先减后并
141、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撤销假释,先并后减
       期满后发现判决宣告前的漏罪,不得撤销假释,不得并罚,另行判决
  142、前罪被假释时,再故意犯罪而构成累犯的时间,自前罪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而不是假释之日
  143、行为人购买***使用,构成犯罪的,定购买***罪,从重处罚
 144、伪造货币又出售、运输的,定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145、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定盗窃罪
  146、邮政工作人员私拆、隐匿、毁弃邮件从中窃取财物,定盗窃,从重处罚
  147、出售、运输***构成犯罪,同时又使用***行为的,数罪并罚
  148、除了绑架和抢劫,抗税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都是只能包含轻伤害;如果致人重伤、死亡的,成立故意伤害或杀人,同前罪不并罚
  149、民事赔偿与罚金或没收财产冲突时,民事赔偿优先
  150、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151、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人,不可能构成累犯
  152、军警人员持枪抢劫不是从重处罚情节
  153、假释考释期内犯新罪,如符合条件,该新罪仍可适用缓刑
  154、行政拘留不能折抵刑期
  155、假释或者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156、如未被剥夺**权利,假释考验期内,仍可行使这些权利
  157、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漏罪,经过的考验期一律归于无效
  158、叛逃后又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任务的,并罚
  159、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返叛逃罪的,从重处罚
  160、收受贿赂,而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的,择一重处罚
  161、先徇私,后收受贿赂,并罚
  162、索贿后,徇私的,并罚
  163、盗窃真信用卡在ATM机上取钱,成立盗窃罪
  164、盗窃真信用卡在银行柜台适用,成立盗窃罪
  165、盗窃假信用卡在ATM机取钱,成立盗窃罪
  166、盗窃假信用卡在银行柜台使用,无论行为人是否知道是假卡,均构成信用卡**罪
  167、甲盗窃真信用卡,交给乙使用,乙无论怎么用,均为盗窃罪共犯
  168、甲盗窃真信用卡,甲告诉乙是捡到的,乙在ATM机上用,甲乙均为盗窃罪;
       乙在银行柜台使用,甲乙均为盗窃罪,两种情况均成立共犯
  169、甲盗窃真信用卡,透支的,不属于透支的信用卡**罪,成立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信用卡**罪,与盗窃罪并罚。
  170、主观窃取一般财物,客观盗得****的,成立盗窃罪
  171、被害人横穿高速公路造成交通事故,不成立交通肇事罪
  172、将贵重金属从境外走私至境内,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73、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174、购买***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罪定罪从重处罚
  175、出售、运输***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行为的,数罪并罚
  176、显示***证明自己有能力履行合同的,不成立使用***罪
  177、将***存入自动取款机,然后取出真币的,成立使用***罪,与盗窃罪并罚
  178、盗窃***后持有、使用的,仅认定盗窃罪
  179、无盗窃***故意却盗窃了***,事后使用的,并罚
  180、使用***另触犯**罪的,只定使用***罪
181、以货币碎片为材料,加入其它纸张、制作成***的,成立伪造货币罪
  182、单位可以构成集资**罪、票据**罪、信用证**罪、保险**罪
  183、盗窃定额支票,不论行为人盗窃后是否使用、如何使用,都成立票据**罪
  184、盗窃定额制片之外的不记名、不挂失支票的,成立盗窃罪
  185、盗窃、骗取、抢夺他人真实有效的信用卡,但不使用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186、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定职务侵占罪,如果是国有身份,则定T·W罪
  187、仅制造保险事故,未向保险人索赔,不定数罪
188、抗税致人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杀人的,择一重
  189、传销同时构成**犯罪的,按处罚较重的处罚
  190、消极安乐死,即经濒亡患者承诺,不采取治疗措施任其死亡,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191、积极安乐死,即提前用药结束患者生命,定故意杀人罪
  192、**者主动要求别人提供工具**的,提供者无罪
  193、以暴力、威胁或**心理强制方法,使他人**的,成立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194、数人无共谋同时故意致1人轻伤,不能确定是谁干的,都无罪
  195、数人无共谋同时故意致1人重伤,不能确定是谁干的,都未遂
  196、数人过失致人死,查不清谁干的,都无罪
  197、自伤无罪,但军人战士自伤除外
  198、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无犯罪未遂问题,如客观未造成轻伤结果,不构成犯罪
  199、连续伤害他人,即使法益是同种的,只要不是同一的,认定为同种数罪而非连续犯
  200、无法预见被害人是**而***的,应认定为普通***
  201、故意杀死妇女后奸尸的,以故意杀人和侮辱尸体并罚
  202、妇女可以成为***罪的教唆犯、帮助犯、间接正犯、共同正犯
  203、主观盗窃、较大财物,客观盗窃巨大财物的,只认定盗窃较大财物既遂
  204、甲实行,乙帮助,2人成立既遂,不认定***
  205、甲乙丙施暴,甲乙***,丙放弃,3人共犯均既遂,丙无加重情形,甲乙2人加重
  206、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中或***后,杀死、伤害被害人的,并罚
  207、主观侮辱尸体,客观上***的,定侮辱尸体罪既遂
  208、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后,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数罪并罚
  209、非法拘禁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的从重处罚
  210、明知拘禁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仍实施,致人死亡的,成立非法拘禁和故意杀人的想象竞合犯
  211、非法拘禁过程中,故意杀人的,并罚,***的,并罚
  212、绑架对象不限,家人也可以,绑架不要求被害人厉害原来的生活场所
  213、为索债而非法拘禁他人,成立非法拘禁罪
  214、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不是结果加重犯,而是结合犯
  215、绑架中,故意伤害、***的,并罚;杀害被绑架人的仍成立绑架罪
  216、出卖亲生或收养子女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
  217、出卖捡拾婴儿的,成立拐卖儿童罪
  218、拐卖行为妇女同意的,不构成犯罪,但儿童同意无效,成立拐卖儿童罪
  219、既拐卖妇女,又拐卖儿童的,不并罚
  220、在出卖妇女、儿童前,他人阻碍解救的,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共犯
   221、拐卖妇女中,***、诱骗、强迫**或将其卖给别人强迫其**的,成立拐卖妇女罪
  222、拐卖妇女中,有故意杀害、伤害行为的,并罚
  223、收买被拐卖妇女又卖的,成立拐卖妇女罪,收买3年后出卖的,并罚
  224、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有拘禁、伤害、侮辱、**、***的,并罚
  225、诬告陷害罪的实行行为时诬告,捏造事实只是预备行为
  226、诬告陷害罪不要求他人事实上受到刑事追究,只要达到一定程度即可
  227、诬告陷害行为导致他人被错判死刑的,以诬告陷害罪和故意杀人罪(间接正犯)的想象竞合犯论处
  228、已构成拐卖妇女既遂的,经妇女同意再出卖的,仍构成拐卖妇女罪
  229、**决定过是否练时,对举报人、被控告人有刑讯逼供行为的,成立刑讯逼供罪
  230、刑讯逼供致人伤害或死亡,成立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从重处罚
231、以暴力相威胁,干涉婚姻自由,不成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32、遗弃罪无结果加重犯,且主体不限于家属
  234、拐骗儿童后出卖或勒索钱财,分别成立拐卖儿童罪或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并罚
  235、非法侵入住宅罪不能以不作为方式构成
  236、私自开拆邮件、电报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237、以非暴力与胁迫,组织老人乞讨,无罪
  238、行为人主观认为是他人占有物,但客观上时遗忘物、埋藏物,成立侵占罪
  239、主观上盗窃,客观上是无人占有物的,不构成犯罪
  240、单纯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的状态取走财物的,成立盗窃罪
  241、被害人遭抢劫逃跑中钱包落地被行为人拾取,成立抢劫未遂与侵占罪
  242、抢劫正在银行排队的储户的钱,不属于抢劫银行
  243、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是指:无身份冒充军警,**冒充军人,军人冒充**
 244、携带凶器抢夺,不要求使用,显示,暗示,定抢劫罪,属于法律拟制。
  245、敲诈勒索与抢劫的区别在于是否当场以暴力相威胁,暴力是否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
  246、敲诈勒索与绑架的却别在于是否实际上绑架了他人
  247、盗窃与侵占的主要区别在于被害人是否还占有财物
  248、仇杀他人,后见死者身上有财物而取走,定侵占;如果第三人取走采取,也是侵占
  249、盗窃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
  250、音像店老板进骗,其认为是艺术片,但实为yin*h光碟,老板未认识到,所以无罪
  251老板进片,经人提醒,老板认识到可能是***,仍卖,则构成犯罪
  252托运货物后又偷偷取回,构成盗窃罪
  253、将数额较大、巨大的财物误以为是价值微薄的财物而窃取的,不具有盗窃罪的故意,不应认定为盗窃罪
  254、抢夺行为是具有伤亡可能性的行为,所夺财物必须是被害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同时,必须对财物使用了非平和的手段
  255、甲走路摔倒,钱包飞出了3米远,乙捡了转身跑掉,乙成立盗窃罪
  256、开保险柜开了8小时,打开一看只有200元,拿走之,成立盗窃罪未遂
  257、盗窃罪既遂的标准时行为人取得或控制了财物
 258、住在雇主家的雇员,将窃取的财物藏在雇主家的隐蔽场所的,为既遂
  259、甲用伪造的支票兑现,营业员乙对单位不满,予以兑现,甲成立票据**罪未遂;乙如是国有身份,为T·W罪既遂,如是非国有身份,则为职务侵占罪
  260、错误认识今年可能会考
  261、将价值1500相机的条形码贴到1万5相机的盒上,买之,构成**
  262、将2个相机放到一个盒子里,买之,构成**
  263、将相机装入方便面盒子里,买之,构成盗窃
  264、借书发现内有1张珍贵诱骗,被害人不知,还书时未还邮票,构成盗窃。这4条均为张明楷观点,如要求被害人完全意识到则全为盗窃,如要求被害人有处分意识则全为**
  265、以欺骗方法取得对方不法占有的自己所有的财物,不成立**罪
  266、以欺骗方法取得对方合法占有的自己所有的财物,成立**罪
  267、女酒托与男网友酒吧见面,点单数千元,不构成犯罪
  268、慈善机构街头摆摊,谎称至少捐2千,不是犯罪
  269、信用卡透支,银行未催收,只能构成**罪
  270、捡 270、捡到信用卡,内有3千,刷卡消费,构成**罪
  271、以故意毁坏取款机方式取钱,盗窃罪从重处罚
  272、行为人欺骗,被害人恐惧,定**
  273、行为人欺骗,被害人恐惧+错误认识,定敲诈
  274、行为人欺骗+敲诈,被害人错误认识而无恐惧,定**
  275、行为人欺骗+敲诈,被害人错误认识有恐惧,敲诈与**想象竞合从一重
  276、行为人敲诈+欺骗,被害人恐惧,定敲诈勒索
 277、冒充**抓赌,没收赌资,构成**
  278、甲***视,交乙去卖,乙不卖也不还甲,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79、甲盗得仿真文物,较大数额,对乙说是珍贵文物,卖给乙20万,盗窃与**并罚
       对乙说是现代景德镇文物,卖给乙3千,盗窃与**并罚
       对乙说是仿真品,卖给乙3千元,仅成立盗窃罪
  280、跟踪被害人,待其埋藏财物后取之,成立盗窃罪
  28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均构成犯罪
  282、组织**中有强迫**行为的,仍定组织**罪
  283、上例中,如果被强迫者与被组织者不同一得,应将组织**罪和强迫**罪并罚
  284、挪用**为自然人使用的,无论何名义,均为个人使用
       以个人名义供单位使用的,为归个人使用
       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归单位使用,未牟利的,不成立挪用**罪
  285、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务,未获不正当利益,不是行贿
  286、明知是无罪的人,或者明知不应判处死刑的人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成立徇私枉法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
  287、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应与行为主体的职责关联,否则成立窝藏罪、包庇罪到信用卡,内有3千,刷卡消费,构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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