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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族学院201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bbs - 10-11-2013 作者:人事处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86 更新时间:2013-10-11 新闻录入:admin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民族学院 事业单位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县姑咱镇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四川民族学院是四川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学院位于情歌的故乡四川康定,学院设有12个教学系部,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400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占38%。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 www.scun.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愿在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2014年7月31日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民族学院201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范围。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愿在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符合《四川民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相关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我院人才引进办法办理。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两栏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在职人员具备条件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7名,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四川民族学院201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1、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四川民族学院网站(www.scun.edu.cn)后,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9:00时起至2013年10月16日17:00时止。 (2)报名程序: 报考者下载《四川民族学院201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和《四川民族学院201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根据两表的要求,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好后发到rsc@scun.edu.cn邮箱,填表时不得留空白,项目填写不全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3)资格初审:报考者在提交《报考信息表》和《报名登记表》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箱进行回复。 (4)现场面试资格的确认时间:通过网上初审人员于2013年10月24日9︰00—17︰00,10月25日上午9:00—12:00;到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 (5)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 经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③通过资格初审并经现场确认后的应聘人员即取得面试资格,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3、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面试于2013年10月26日在四川民族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和参加面试的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核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及专业面试。 1、综合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 2、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不低于30分钟,考查内容主要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六个方面。 (二)面试评分方法及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1、各类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考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2、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面试(×40%)+专业面试(×60%)。 3、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 学校在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考核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 九、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6-2855978 (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6-2856171 (四川民族学院纪委监察处) 028-86111182 (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028-86139086(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附件 1.四川民族学院201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民族学院201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3.四川民族学院201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川民族学院 2013年10月9日 |